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2012年以来,云南普洱市质监局积极探索特种设备监察与检验检测机构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之间的衔接模式,保证信息共享的及时性、有效性,形成了工作上相互支持、行动上互动联手、技术上相互支撑的一盘棋新格局。
该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建立检验监察同步机制。要求各县级质监局监察人员要随同检验人员驻厂检验,对检验中发现存在隐患的设备,当即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同时加强监管台账与云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数据的核对、清理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数据维护的长效机制。
二是实行信息实时通报制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定期检验报告时,发现未注册登记、注册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未进行安装监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检验“不合格”等结论的特种设备,及时告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设备所在地县级质监局;监察部门应及时安排监察、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检查、处置,防止事故发生。
三是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该市质监局每季度召开监检联席会议,召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共同探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工作的有效方法,交流经验体会,进一步加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监察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有效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