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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场监管局推行前置审批负总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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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加大对市场的整顿力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取得良好效果。

  光明新区是深圳市2007年成立的新区,该区与东莞交界,市场活跃,无证无照经营情况一度较为严重:黑网吧遍地开花;涉黄涉毒的无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处处丛生;部分工业区非法进行工业生产,肆意排放有毒气体或者物质,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等。深圳市政府和光明新区政府一直想方设法解决这些市场难题,但效果不是很明显,无证无照经营活动避过整顿后依旧死灰复燃。整顿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清无”行动一度陷入困局。

  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总结过去“清无”工作的经验,并且摸索尝试出新的策略,采用了“前置审批负总责”的制度,大大提高了“清无”工作的效率。

  “前置审批负总责”制度,即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照)、谁监管”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原则,由第一审批部门负责该行业的“清无”工作,各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落实到实处。例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公共卫生管理,实施新区卫生行政许可、监督、审批、稽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

  这项制度得到了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的支持。为了落实“前置审批负总责”制度,光明新区建立了“清无”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由光明新区20个部门组成,明确划分了各成员单位的“清无”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方面的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只发证,不监管”和“只监管有证的,不监管无证”的现象出现。因为“前置审批负总责”制度涉及到很多部门,必须有一个机构监督各部门的执法。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负责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实行问责,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之前,光明新区市场比较混乱,各单位职责不明确,监管缺位,甚至经常推诿扯皮。市场监管局作为市场监管的直接责任部门,常常接到“烫手的山芋”,但是面对强大而又众多的市场主体,也应接不暇,整个“清无”工作进展缓慢而又艰难。“前置审批负总责”制度的建立,使每一宗“清无”工作都有管理部门可寻,各职能部门能够在光明新区党工委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带领下,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清无”行动,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前置审批负总责”制度解决了“清无”工作上政府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改变了一些部门认为“清无”工作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事的认识。制度实施以来,多部门齐心协力,清理无证无照工作任务得到分解,使得整个“清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引导无证无照经营者走上合法经营轨道。

  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光明市场监管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487人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9个,查处制假售假案件142宗,涉案金额达530余万元,查处大案要案、移送公安机关41宗。与此同时,证照齐全的市场主体数量也从2009年末的21275户增长到如今的33460户。

作者:傅江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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