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饶平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艘来自印度尼西亚、运载进口煤炭的中国籍船舶实施检验检疫时,在该船食品仓中一个角落查获一批新鲜椰子,约100公斤。经查,该批新鲜椰子系船员在印度尼西亚自行购买准备携带入境的。
根据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新鲜椰子等水果禁止携带入境,且新鲜椰子有携带地中海实蝇等病虫害的潜在风险。饶平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该船船长进行了教育,向船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认可,并表示以后未经许可,不再私自携带此类物品入境。随后,该局检验检疫人员对这批新鲜椰子实施封存、对食品仓进行卫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