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浙质技[2007]85号)文件精神,规范电梯维保工作,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省局决定在杭州市作为试点,推行7家电梯制造单位维保标准。为做好此项工作,近日,杭州市局召开了全市电梯维保标准宣贯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省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在杭开展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负责人,共计100余人。会议首先从法律依据上,详细阐述了电梯制造单位必须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履行好义务,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情况,倡导电梯制造单位应对其制造的电梯负责;其次是讲解了省局制订出台85号文件的背景,在杭州市推行7家电梯制造单位维保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最后是强调了电梯制造单位与维保单位对推行维保标准试点工作须思想统一,提高认识,要相互牵线搭桥,共同消化、领会维保标准,电梯制造单位要及时解答维保标准中的疑问。会议还就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做好这次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7家电梯制造单位要帅先垂范,做好表率作用,做好维保标准的宣传和答疑工作,必要时做好技术援助;
二是总结完善,通过学习实践,取长补短;
三是相互协作,帮助其他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