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推销商品的现象大量出现,这些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政府形象。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法制办、新闻办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自9月29日开始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此次清理以大型网络商品交易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知名的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及团购网站、销售烟酒粮油等商品的著名企业自设网站为重点,对在互联网上滥用"专供"、"特供"或类似内容销售商品、发布的商品信息、广告进行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按照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工商机关主要针对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名义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含有销售"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清理整顿。
据了解,2011年9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曾会同商务部、工信部、质检总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国工商机关督促相关企业共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533件,实体市场方面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商品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