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临淄19家酒店霸王条款被撤

点击数: 31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临淄19家餐饮单位自愿取消了禁带酒水规定。18日上午,记者在临淄工商分局“整治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点评会”上了解到了上述消息。

  18日上午,临淄工商分局召开了关于整治霸王条款的点评会议。会议上通报了今年临淄整治霸王条款的情况。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经过临淄工商部门协调,临淄区餐饮行业协会19家理事单位同意取消,“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店”的规定。

  据了解,2011年10月,临淄区餐饮行业协会19家理事单位以店堂告示形式,联合推出“严禁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消费者纷纷向工商局打电话咨询或投诉,造成了消费者与餐饮业之间的矛盾。

  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和市区两级消保委数次组织餐饮行业协会、部分新闻媒体召开“临淄区餐饮行业协会座谈会”。临淄区餐饮行业最终决定各酒店根据自己情况取消“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规定。

  临淄区消保委负责人胡明锋介绍说,禁止自带酒水这一规定,存在很大争议,从相关法律上来讲,它的确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消保委从法律角度和酒店的长远发展角度,对餐饮企业进行了劝导和协调,得到了餐饮协会理事单位的认可。

  据胡明锋说,如果在日常巡查中,再发现酒店有禁带酒水的规定,工商部门会坚决对其予以撤销。

作者:王洪欣 王继超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