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花生仁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存在严重霉变,当场判定该批花生仁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检疫人员将监督货主对该批花生仁作销毁处理,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该批花生仁是镇江一家进出口公司从孟加拉国进口的,共两个集装、800袋、重40吨,货值达44440美元。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开箱检验时发现,集装箱内结露严重,表层货物外包装麻袋浸渍霉变,部分外露的花生仁已霉变腐烂,有异味。现场随机对全部花生仁抽样检验,发现货物均存在严重霉变。导致该批货物霉变的主要原因一是货物运输过程中处理不当,未作防冷凝水处理;二是可能运输时间较长,花生仁水分高产生霉变。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食品进口企业:高度关注进口食品质量问题,对运输、保管等要制定详细措施,签订合同时要有明确的说明,尽量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