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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大对进口海藻类产品虚假申报查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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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马尾藻虚假申报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时发现,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海藻类产品的多用途属性,将用作食品、饲料、植物源性肥料的进口藻类产品虚假申报为工业用原料。对此,青岛局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进口非食用海藻类产品监管方案。

  一是固定加工地点。申报为工业用途的海藻类产品,进口企业必须在青岛辖区专门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并提供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工艺流程、产品用途、委托加工合同、仓储协议等说明材料。该局现场核实加工企业的生产资质和存放、加工能力。二是严格检验检疫。对申报为工业用途的海藻类产品,实施批批现场查验,监督开箱卸货,进行检验检疫。三是强化后续监管。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应将进口货物的加工生产计划提前告知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加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四是完善监管纪录。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要做好货物入厂记录、原料使用记录、加工记录、成品流向记录等,详细记录原料、成品的出入库、生产加工、销售等情况,必要时须提供视频材料。五是纳入诚信管理。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提供书面声明,承诺进口货物全部在指定加工企业用于生产工业用产品,不用于任何食品、饲料、肥料等其他用途,否则予以扣分降级处理。

作者:秦博 任登良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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