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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进口旧机电产品报检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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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吴江检验检疫局开发办检验科在查验中发现,辖区一家企业从韩国进口的热轧机等一批旧设备中夹带了4木箱共1120个小型压花辊,货值33593美元,但未按要求实施旧机电产品备案和装运前预检验。该局责令这家企业办理了进口旧机电产品补备案。

  由于旧机电产品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关乎人类和动植物健康,我国对旧机电产品均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和到货检验,确保所有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入境报检时除提运单、合同、发票箱单之外,还应提供应当提供商务部或地方、部门机电办签发的注明为旧机电的相关机电进口证明;列入CCC目录的,须附CCC证明文件;属于实施装运前检验范围的,应提供检验检疫机构或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装运前预检验报告”和“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不属于实施装运前检验范围的,应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预检验证明书”正本。如属于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类特殊贸易形式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提供“江苏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核查表”。

作者:施金燕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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