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决定加强对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将其残留农药(包含甲胺磷)的监控检查的将抽查率提高至50%。
另外,本日以后,如果再次被确认有同一不合格的事例,则马上对其实行基于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的命令检查(100%检查)。
违反实例
1. 品名:新鲜胡萝卜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甲胺磷 0.04ppm(标准值:0.01ppm)
4. 检疫所:神户检疫所食品监视第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