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部署切实做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精神,吉林、浙江、青海、海南、甘肃等地检验检疫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
9月26日上午,吉林检验检疫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当天下午,该局召开吉林检验检疫系统促进吉林省外贸稳定增长工作会议,召集各部门、直属单位、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支机构检务、财务部门相关人员,集体学习总局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该局制定了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提升通关放行和检验检疫监管效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口岸能力建设5个方面12条具体落实意见。
浙江检验检疫局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实施重点帮扶和走访制度等8个方面19条措施,强调加强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不受影响,监管力度不减。一是落实贯彻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二是落实好对外公示,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三是加强调研,执行好法检目录调整;四是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做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服务工作。
青海检验检疫局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10项措施,力促外贸稳定增长:用足用好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通关环境,提高便利水平;推动结构优化,促进进口贸易;建立攻关网络,提高破壁能力;推进品牌战略,坚持以质取胜;提供认证服务,提升竞争能力;发挥人才优势,强化技术支撑;通报质量安全信息,提供决策支持;合力打造信用体系,促进信用通关;拓展多边交流协作,形成服务合力。
海南检验检疫局紧密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制定促进外经贸平稳发展和产业振兴措施:严格执行第四季度免收费政策;加强检验检疫政策扶持“项目建设年”活动;帮扶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创新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机制,扩大出入境通关便利;严格口岸检验检疫,确保质量安全。该局还制定了促进海南外贸稳定增长工作方案,主要落实14项任务,包括加大通关模式改革力度、探索实施多种放行模式、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服务、完善口岸监管体系、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加强目录内外商品监管等。
9月28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向企业通报了甘肃局最新颁布的《甘肃检验检疫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部署 切实促进甘肃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和《甘肃检验检疫局支持兰州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向企业作出庄严承诺:严格执行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密切务实合作,努力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主动应对对外贸易摩擦;致力技术创新,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准确、快速的检验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