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标注可以传达产品信息,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为了严厉查处个别食品企业利用食品标签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法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局关于加强食品标识标注监管的通知要求,赤峰市元宝山区质监分局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为依据,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识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食品标签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产品执行标准;委托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标注委托企业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名称;是否按规定注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
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发现我区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标注都比较规范,但也有个别企业的产品标识标注不合格,对问题企业我局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停止使用标识不规范的包装。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标识标注的监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