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EPOL”牌便携式燃气加热器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丹麦。此次通报的黑色便携式燃气加热器可接入电源;款式/型号为SN08-DQ。
由于该款燃气加热器在使用过程中,其带电部件可直接接触,造成消费者触电的危险,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标准EN 60335。
目前,丹麦当局已对该产品采取召回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