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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季如何保证贝类食用安全——李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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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到来,各种贝类水产品陆续上市。但是不少消费者对贝类水产品并不了解,怎样才能既饱口福又保证安全呢?日前记者就如何保证春夏季贝类消费安全的有关情况采访了贝类研究专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杰人。

  李杰人:我国贝类年产量达1000多万吨,贝类以其鲜美的口味,丰富的营养,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为了确保贝类水产品的食用安全,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农业部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主要贝类生产区域开展了对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工作,今年又加大了该项工作的力度,经费增幅达5倍,一些产区还建设了贝类净化中心;卫生部及各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也建立了消费预警公告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但贝类产品在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中容易受环境影响被污染或变质,因此,消费者应在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正规渠道购买贝类产品,在食用时尽量不要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的贝类产品。同时,要注意国家有关部门的消费预警公告,不要食用处于预警期有安全隐患的贝类,如目前的织纹螺。

  记者:您刚才提到织纹螺,近期,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曾就织纹螺发布消费警示,那么织纹螺是一种怎样的贝类呢?

  李杰人:织纹螺俗称海丝螺,也有地方称为麦螺、白螺、甲锥螺等。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南沿海,以天然采捕为主,不是我国的主要经济贝类,产量不大,主要在沿海地区的消费者中有食用织纹螺的习惯,在内地部分城市中也有少量消费。织纹螺在特定情况下,会通过食物链富集一种毒素,人如果食用带有毒素的织纹螺后会导致中毒。我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就有过食用织纹螺中毒的报道。食用织纹螺中毒现象的发生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主要集中在4~8月,这与织纹螺的生长环境和食物链的构成随季节变化有关。中毒症状视中毒程度而不同,轻者以恶心、呕吐为主,伴口唇发麻,重者会先出现口、唇、舌、手指发麻,继而颈部发麻、四肢无力,头晕,头昏,言语含糊不清,严重者出现昏睡等症状。

  针对食用织纹螺可能会导致中毒的情况,我国各地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比如:1987年,浙江省在《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禁止销售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的水产品”;2004年7月,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织纹螺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从2003年以来每年的4月开始,由有关机构进行织纹螺毒素的监控,发现织纹螺带有毒素时立即发布禁食通告,等等。

  记者:那么消费者如何识别织纹螺呢?

  李杰人:可以从大小、外形、颜色等来识别。织纹螺的外形呈长卵圆形,顶部为尖锥型,外壳结实,壳面为灰褐色或黄褐色,长约1~2cm,螺层为7~9层,顶部数层有凸起的纵向细肋。而其他经常被食用的海水螺类,如东风螺(也叫花螺)为黄白色外壳,表面光滑并具有长方形的紫褐色斑块;红螺、香螺等则个体相比织纹螺要大许多倍,一般都在7~8cm以上,辨别还是比较容易的。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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