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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对进口肉类产品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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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阿富汗国家动物卫生部技术委员会决定,所有对阿富汗出口牛、羊肉和禽肉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证明,用来证明牛及家禽产品都是以伊斯兰方式屠宰的(由伊斯兰联合机构认证),其中包含这些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对阿富汗出口肉类的生产企业:一要尽快联系相关伊斯兰联合机构,为出口的肉类产品办理证明文件;二要重视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严格按照伊斯兰方式进行屠宰加工;三要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联系,实时关注阿富汗对肉类的最新要求,避免出口产品遭退运或召回。

作者:徐子剑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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