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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提醒:中秋将至勿携带超量月饼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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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发现两名旅客携带重达113公斤、共6箱月饼,远远超过入境旅客携带食品规定重量。由于两名旅客均未能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该局工作人员在耐心与其沟通后,将超出限量部分的月饼作退港处理。

  中秋佳节将至,许多入境旅客希望从香港带一些品牌月饼送给家乡的亲朋好友。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位旅客:入境旅客随身携带食品以旅途合理自用为限,每日每一品种食品以原厂运输包装“一箱”为限,每人每日携带食品总量不超过20公斤。超出限量的视为贸易行为,旅客应当按要求提供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卫生证书)等相关单证,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如不能提供单证或提供的相关单证不齐、无效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超出限量部分的入境食品将退回或销毁处理。广大旅客在出入境前应详细了解国家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乔彬 刘伟东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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