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深圳湾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入境客运车道例行检查时,在一名旅客行李中查获来自美国的野生鳄鱼肉干10盒,共计4公斤,这是深圳湾局在入境旅客携带物中首次截获野生濒危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鳄鱼肉属于禁止携带入境产品,该局已依法对该批鳄鱼肉干作出处理。
鳄鱼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管制的濒危动物。在我国,所有外来鳄类物种都被分别核准为中国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全世界现存的23种鳄鱼及其产品,均被列为中国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在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旅客在境外选购相关产品时,应该提前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