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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咸阳机场截获40公斤非法入境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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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陕西西安咸阳机场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在对KA946航班的旅客行李进行查验时,发现一旅客行李箱内携带有大量购自马来西亚的水生动物产品,种类包括鱼翅、鲍鱼、海参、干贝等,重量约40千克,价值数万元。

  经了解,该旅客为西安某餐馆老板,所带物品为餐馆经营用,并非其口头宣称的少量自用。检验检疫人员对该旅客作了批评教育,考虑到数量较大,价值不菲,按有关规定对该批海产品作了退运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这是咸阳机场开通国际航班以来截获的旅客携带物中数量最大、价值最高的一批入境水生动物产品。

  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于今年1月13日根据有关法律颁布了第1712号公告,其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旅客从境外带回的水生动物产品未经过任何检验,可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和疫情传播的风险,质量安全也无法判断。禁止私自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从某种程度上讲,是通过减少流通渠道来降低水生动物产品的质量风险,并将重点放在合法途径的入关把控上。

作者:张学斌 刘德昊 黄渭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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