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质监局召开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会。
宣贯会详细讲解了《意见》相关内容:一是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二是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三是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四是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强调认证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职业道德、法制意识,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感,要求认证机构积极组织本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意见》内容,认真编制和发布《认证机构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广东省质监局和社会各界对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
来自广东省质监局、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相关负责人,21家认证机构、驻粤认证机构办事处、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