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近日发布的2006年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新开发的特种用途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
近几年,具有特殊用途的农业机械不断创新出来,有的甚至是农民根据生产需要自发研制生产的,这些产品往往处于初级开发阶段,很不成熟,产品的生产也没有标准,购买后容易发生投诉。
陕西彬县邹兴娃等3位农民购买了河北某厂生产的果袋机3台以及果袋用纸共计投入19.3万元。生产出的果袋铁丝易掉,胶粘不牢,虽经厂方人员调试,生产出来的果袋还是不合格。
山东临沂农民杨连存定购了河南某企业生产的蔬菜大棚骨架机,交订金1.5万元后发现产品与广告宣传材料所写相差甚远,要求返回订金,对方予以拒绝。
中消协有关人士提示,这些有着特殊用途的农机产品由于是企业自行设计、自行生产销售的,缺少中间流通领域的参与,多为跨省销售,投诉后处理难度很大。因此,农民购买时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仅凭广告或宣传,在不了解产品性能的情况下盲目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