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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无IPPC标识木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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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绍兴检验检疫局在检验一批从日本进口的机电产品时,发现整套机电设备用铁箱包装,但门口有一些用以固定的支撑木未施加IPPC标识。检验人员立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木质包装进行了监督销毁,并对责任人提出了警告。

  木质包装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货运中,其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很大。为防止国外疫情疫病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地区)进行有效的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IPPC标识。

  目前,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能自觉遵守这个标准,但也有个别企业对木质包装申报和检疫不够重视,从而造成货物通关延误和不必要的损失。绍兴局每年在对进境木质包装的查验中均能发现一些未如实申报木质包装的企业及不符要求的木质包装。主要是因为贸易双方缺少有效沟通,国外发货人对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或者是对木质包装的概念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只有木托盘、木箱子才须做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而枕木、垫木则不属木质包装范围,不需作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因而在装货时临时为了加固而添加一些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最终导致申报与实际不符。

作者:许琰丹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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