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对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作出了哪些规定
《纲要》从6个方面对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作出规定:一是加快质量法治建设,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督,三是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四是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五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六是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加快质量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质量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完善质量安全和质量责任追究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人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产品质量监督的重点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综合上述规定,产品质量监督依法监督的重点产品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关系公共安全、涉及产业政策的重要工业产品,特别是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工业产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量大面广的消费品;监管部门发现或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