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衢州检验检疫局对1~6月签发的原产地证书4022份进行风险排查。通过比对原产地证管理系统和CIQ2000系统数据,发现10起报检数据与原产地证书数据不符的情况,现已完成5起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经分析,不如实申报的主要情形有:一是申领原产地证FOB金额低报或高报;二是申领原产地证产品名称不如实申报;三是出口报检不如实申报。分析原因主要为:一是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二是企业为争取出口订单,一味迎合国外进口商的不合理要求,在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时采取FOB金额低报的手段帮助其逃避进口关税,或货物通过国外中间商出口,为帮助其保守商业秘密而对FOB金额进行高报,或为国外进口商的通关便利,要求对产品名称进行虚假申报;三是企业申领员原产地业务水平差,将CIF值或CNF值申报成FOB值;四是企业为出口通关便利,在出口报检时不进行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