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新加坡农产品和兽医局(AVA)宣布修订“食品销售法令(sale of food act)”,自2012年9月3日起相关企业必须符合新规定的要求。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允许使用的19种食品添加剂,为10种现有食品添加剂引入新用途。为与国际惯例接轨,微量营养素硒被从污染物清单中删除,农产品和兽医局将为黄曲霉素、棒曲霉素、三氯丙二醇设定最大限量。对于食品包装和容器中的乙烯基单体含量做了严格限定,违反以下要求的将不被允许供应、传递、销售:氯乙烯单体含量超过1ppm;产出或产出的成分中氯乙烯单体超过0.1ppm;产出或产出的成分组成中含有致癌、致突变、致生殖毒性(CMR)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关注新加坡食品添加剂和接触材料法规的修订,并就法规内容进行仔细研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有效降低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的自检自控,确保符合进口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