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当事人自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广东清远检验检疫局查获的建局以来行政处罚罚款最大案正式结案。据了解,该案涉案商品总货值逾270万元,行政处罚罚款达13.5万元。
2011年9月19日至12月22日,清远某针织印染有限公司从意大利、德国、中国台湾地区进口19台成套纺织生产设备,其中3台设备涉嫌在未依法报经清远局检验的情况下擅自安装使用。鉴于这3台涉案设备总货值超过270万元,清远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严格依法处理。经过了解和摸查,清远局法综科于今年1月对当事人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并四次派出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证实这家公司进口的3台法定应检设备在未经清远局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已于2011年10月18日和11月20日擅自安装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经清远局案审委讨论和研究,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商品总货值5%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