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电梯数量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在滋生,电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是新形势下质监部门履行好安全监察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切实做好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近几年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质监分局不断强化监管,多措并举,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为保证电梯使用安全,红山区分局在电梯使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深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通过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增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自觉性,细化对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并针对不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从组织领导、规划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抓紧制定修改安全管理体系,把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
加大了对人群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切实将安全监察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多次开展电梯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区大型企业、学校、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社区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对在用电梯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是否安装监控系统及应急呼救系统,是否有签订合同的电梯维保公司并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与警示标志等事项进行了排查。
同时,加大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举办特种设备知识宣传活动,将新条例、新法规及时有效地宣传到电梯使用单位,通过发放安全责任承诺书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救援预案,确保电梯使用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