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该通知一起公布的还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服务协议》等文件,开发标准及实名认证方案的具体内容首次向公众发布。
其中,根据公布的开发标准,定义未成年人累计在线游戏3小时之后,再持续下去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游戏时间。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3小时将进行相关提示,游戏收益降为50%;如果进一步累计时间超过5个小时,游戏收益则直接降为零。
此外,当天下午还公布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该方案由注册系统、验证系统、查询系统三部分组成。所有通过实名认证确定为未成年人身份的、实名身份信息不规范的和验证未通过的用户均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范围。
根据介绍,今后运营商定期将经识别分类后初步判定为成年人的实名身份信息提交公安部门进行验证,由公安部门判定该信息是否真实,验证未通过的用户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本次“通知”由新闻出版总署与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个部委联合发布。根据通知要求,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定于2007年4月15日起实施,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6月15日为系统开发时间,200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2007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