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包头检验检疫局就确保进出口机电化矿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从生产加工、成品包装、储存和运输,审批、许可、注册登记或备案等方面,开展深入排查。
该局排查的重点建筑类商品是钢筋和水泥。截至7月底,辖区出口建筑用钢筋11批、5430吨。其中大部分为包钢生产,其他为市场采购的宣钢产品。该局对宣钢产品抽样送检,进行了化学5项和物理2项检测,全部合格。出口建筑用水泥4批、3160吨。其中包头祥顺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吨、包头市北元鹿飞水泥有限公司2000吨,市场采购160吨。该局对这两家公司的水泥抽样后送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全项目检测,全部合格。
包头局严格对分类管理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在上半年的抽样比对实验中,该局对出口量较大的包钢集团、昭和稀土等4家获证企业的产品抽取21个样品进行比对,比对合格率100%。同时,加大分类管理的宣传力度,严格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动态调整企业分类等级。
此外,该局重点就检验监管流程、检验检疫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现场检验记录等方面进行了排查。同时,结合廉政防控试点工作,在检验科室内部业务管理方面进行排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避免各种问题和风险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