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家电节能市场秩序,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百余人次,开展了对辖区内家电销售商场、超市等单位能源效率标识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列入国家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平板电视、微波炉、燃气快速热水器、计算机显示器、自镇流荧光灯等23类产品( 截至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已先后发布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共二十三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凡实行能效标识制度的这些产品在上市销售时,必须在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粘贴能效标识标签,未粘贴能效标识标签不得销售。
此次检查中,所有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销售者均按照规定进行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产品也标注了能效标识,没有发现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的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还向消费者宣传了国家能效标识的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