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和静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全面履行质监部门职责,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全县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月10日上午,和静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和静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县3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前期食品监督抽查的有关情况,指出企业的通病在于原材料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完善,生产过程的关键质量控制点把握不准确及记录缺失,未落实出厂产品的批批检验和未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希望企业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记录,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
会议还组织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第四章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的全部条款。强调企业应认清形式,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是对质监部门工作的应付,是自身发展的需求,规范的管理、过硬的质量、以及掌握有效的风险规避手段才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
会议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质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出厂检验力度,对无能力检验的项目要实施委托检验;取得QS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食品企业要灵活应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和静县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了食品的标识标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为切实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