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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提出8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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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标准从保护儿童安全健康的角度,重点对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的安全和环保制定了强制性的要求。   

    最新统计数字表明,我国每年有0~14岁儿童2.224亿,占总人口的16.60%,而家居环境是儿童活动的重要场所。这次《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制定,从以下方面对儿童家具提出了要求。

     防止家具对儿童的碰撞伤害。标准中要求儿童家具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产品不应有危险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险突出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

     防止家具造成儿童的挤压伤害。为了防止儿童在使用家具时手指可能会卡在家具孔及间隙中,标准要求儿童家具产品的刚性材料上,深度超过10mm的孔及间隙,其直径或间隙应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产品可接触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应小于5mm或大于等于12mm。同时要求儿童家具除门、盖、推拉件及其五金件外,产品不应在正常使用载荷下产生危险的挤压、剪切点。如果产品存在折叠机构或支架,应有安全止动或锁定装置以防意外移动或折叠。

    防止儿童进入家具内部造成的密闭伤害。为了避免儿童藏匿在柜箱类家具中时间过长而窒息,标准要求儿童使用的柜体类封闭式家具应当具有一定透气功能。规定产品有不透气密闭空间(如门或盖与其他部件形成的空间),且封闭的连续空间大于0.03立方米;内部尺寸大于150mm的家具,内部则应设单个开口面积为650mm2;同时要求将家具放置在地板上任意位置,且靠在房间角落的两个相交90°角的垂直面时,通风口应保持不受阻碍。通风口可装上透气性良好的网状或类似部件。另外,注意此类家具的家具门或者盖板不应配有自动锁定装置。

    防止家具倾倒对儿童的伤害。为了防止一些柜类产品在使用中倾倒,造成对儿童的伤害,标准要求所有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产品,应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并在使用说明中明示安装使用方法。

    防止家具玻璃抽屉滑落对儿童的伤害。家具玻璃是造成儿童伤害的主要问题之一,标准中要求除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00mm以上的区域外,产品不应使用玻璃部件;同时要求产品中抽屉、键盘托等推拉件应有防拉脱装置,防止儿童意外拉脱造成伤害。

     防止家具绳带对儿童的缠绕伤害。由于孩子对家中绳子一类的东西很好奇,喜欢在自己身上缠来缠去,可一旦勒住手脚自己又无法解脱,就容易造成局部缺血坏死,甚至危及生命。所以标准中要求产品中绳带、彩带或绑紧用的绳索,长度不应大于220mm。

     防止家具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伤害。标准中在强调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的前提下,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革面料等主辅材料中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限量指标,比对成人家具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苛刻。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草面料等主辅材料中可溶性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10种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限量指标。

    防止家具产品燃烧伤害。标准中要求公共场所和个人家庭儿童使用的布艺沙发、沙发床和软床垫等软体家具产品应符合国家《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的要求》。强调了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和个人家庭中使用的儿童软体家具的阻燃性能。

作者:曾祥素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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