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刚刚结束的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工作暨食品生产安全工作会议上,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对2011年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其中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政府、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获得“质量兴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内蒙古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获得质量工作先进企业称号;赤峰市副市长张恩惠、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曹志勇、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张燕辉、赤峰市质监局总工程师张同新、赤峰市巴林左旗质监局局长朱颜华获得2011年度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以来,赤峰市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按照地方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对质量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设施装备、基础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力度,使质量工作在推进赤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