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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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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2年9号文公告,由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和CPE西南分公司负责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820-2012《天然气》于2012年5月发布,9月1日实施。

  此次修订发布实施的GB 17820-2012《天然气》,提高一类气气质指标,高位发热量由原来大于31.4 MJ/ m3提高到大于36MJ/ m3,二氧化碳由小于或等于3.0%提高为小于或等于2.0%,总硫由不大于100 mg/m3提高到不大于60 mg/m3。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指导我国天然气开发、加工、输送和应用,对保证用户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友好起到关键作用,确保中亚天然气管道、西气东输二线、中缅天然气管道等我国重点天然气管道、处理厂工程、LNG接收站、城市燃气管网、天然气发电厂和化工厂安全平稳运营。同时,保证天然气国际贸易技术协议谈判中做到有国家标准可依据,奠定了我国在天然气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话语权,保障高质量的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向我国输送,在维护我国在国际天然气贸易中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天然气国际合作和贸易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有利于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和保护国家利益。

作者:佚名 来源:石油工业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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