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农质协办两轮筛选,长兴县成功通过专家立项论证,成为湖州市首个,全省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试点之一。
一直以来,长兴县始终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成立了由县委办、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组成的“长兴县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负责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实施、推广工作。长兴县质监局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遵循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路和建立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加大农业标准的执行力度,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
到目前,长兴县共拥有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7个、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7个; 制定了《紫笋茶》行业标准,《栝楼》、《青梅》、《银杏》3个省级地方标准,制定了《长兴中华绒螯蟹》、《长兴葡萄》、《长兴芦笋》、《长兴白茶》等24项县级地方标准规范;已获得国家地理标记产品2只,浙江省农业名牌产品10只、省著名商标12件、浙江省著名农产品3只;全县257个单位、32.98万亩的323个产品已通过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认证。
下一步,长兴县将通过项目的实施,利用两年时间建成10个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新增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8个、启动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全县标准化生产程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8%,新增省级地方标准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5个以上,累计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种植面积达5万亩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