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质监局督导组深入各地对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新疆维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抽调专人成立食品安全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从7月开始,为期5个月将先后对全疆各地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内容:从7个方面(1、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管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食品检验机构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发证检验,检验结果是否公正可信;2、获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持续保持稳定生产能力及证后监管情况。企业自查情况,包括原辅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关键工序、添加剂使用、质量管理、出厂检验等工作落实情况及监管部门巡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3、抽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符合性。查看许可的企业生产环境、条件、工艺、检验、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许可后企业管理能否保证食品持续性稳定生产。通过抽查了解各地食品监管人员、审查人员掌握和执行“审查通则”、“ 审查细则”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情况;4、许可后企业法人年度履责报告情况。企业是否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要求)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监管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5、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区局或当地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6、食品安全监管履责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了各岗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及责任落实情况;7、投诉受理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等。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妥善处理群众投诉,认真办理有关部门、上级部门转办及工作中检查发现的大案要案)。
督查方式:从5个方面(1、召开座谈会;2、查阅文档;3、实地查看;4、情况反馈;5、飞行检查)。
旨在通过督查,进一步强化全疆各地(州)市质监部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督促食品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漏补缺,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通过督查,发现并树立好的典型,推进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