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能力达到每年350万台
日本报废汽车再利用体系完善效率高
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11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突破1800多万辆,汽车产销量跃居世界第一。预计到2020年,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亿辆。以国际上通行的6%的报废率计算,报废量至少为900万辆。如何处理报废汽车促进可持续发展?6月28日,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博士胡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日本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利用的经验,为我国处理报废汽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立法:全流程监管追踪
日本是世界上汽车保有量较多的国家之一。2000年后大致保持在7500万辆左右。报废汽车每年在500万辆左右。为避免非法丢弃报废汽车,明确报废汽车处理时应遵守的规范,应对破碎残渣、氟利昂类、安全气囊等处理问题,实现填埋量的最小化,2002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与企业、协会等各方面充分沟通,共同提交《汽车回收再利用法》,于同年7月在日本国会审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汽车回收再利用法》将非政府机构纳入管理机制,通过政府和非政府两个途径分别进行管理;明确规定了报废汽车处理流程:报废汽车所有人→收购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最终处理公司,并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责任和资源回收再利用费用;同时,该法还引进电子目录系统,对全部车辆进行编号,追踪汽车回收处理整个流程的运行。
2005年该法实施前后,曾在相关部门一度出现混乱,随后才逐渐走上正轨。如刚开始时,作为报废车辆进入回收系统法规的二手车记录为200万辆,与预定年报废车辆总量相比,“消失”了100万辆车。随后,日本加大了管理力度,目前拆解水平已达到350万台能力,趋于正常水平。
技术:再利用率达到80%
日本报废汽车处理机制的良好运转,除了归功于完善的法律制度的规范与指导作用,还得益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利用产业优化的结构及先进的技术体系做支撑。目前日本国内的拆解公司大约有5000家,其中80%是每月拆解台数在50台以下规模的小型企业群体;破碎公司有140家,粉碎机的数量在180台左右,正在朝大型化发展。
日本报废汽车处理产生的物流,多以循环利用的方式,再次回到生产环节中,资源回收再利用率达到80%左右。其中作为二手零部件的再使用率为20~30%,作为原料的资源再利用率占50~55%,破碎残渣填埋率约占20~25%。另外,据产业结构审议会及中央环境审议会的推算结果,包括主动实施的破碎残渣再生利用在内的报废汽车再生利用率可达84~86%。
贸易:靠出口二手车减压
《汽车回收再利用法》实施以来,无论是制度性的还是行业性的状况都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汽车回收再利用法》没有涉及报废汽车出口方面的规范,加上经济和资源环境利益方面的诉求,目前,日本还以出口二手车的名义,通过贸易手段处理报废汽车,因此,在该法运行下,二手汽车的出口可能成为向他国转嫁报废汽车的手段。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日本每年大约有100万辆左右的二手车出口,约占整个报废汽车总量的1/5。主要出口目的地为俄罗斯、东南亚、中南美、非洲、东欧等国家和地区。据了解,全缅甸80%的在使用车都是日本的二手车。出口二手车不仅节省了大量的处理成本,而且还有少量的经济收益,更重要的是,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国内处理报废汽车的资源环境压力。
对我国的三点启示
启示一:尽快出台《汽车回收再利用法》,及时应对即将出现的报废汽车浪潮。胡涛介绍,目前,我国虽然也有报废汽车相关的法规,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政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但都是各个部委的法规,法律地位不高,且内容仅限于对报废汽车的监管,强调政府职责,而忽略了对报废汽车潜在的环境风险管理和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因而缺乏统一协调和权威性。
启示二:着手建立报废汽车行业技术体系。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处理产业,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低下、资源规模不足、非法拼装严重、产业秩序混乱,回收利用率仅有40%,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鉴于此,胡涛认为,可以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实施补贴、减税、鼓励技术创新等扶持政策,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纳入产业指标,加大引进国外先进生产模式力度,推动产业发展。
启示三:开拓二手车出口市场。胡涛介绍,由于亚非拉美的汽车市场起步晚且起点低,因此我国二手车的质量和价格都可以满足当地市场的需求。他建议我国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环境容量,在发掘国内市场的同时,鼓励开拓二手车出口。与此同时,提高进口准入门槛和安全管理制度,禁止进口加工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或成本高、有毒的汽车材料,防止高档二手车及非法报废汽车流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