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入学时有物价部门的收费批文作为依据,但退学时如何结算退费则缺乏政策和行业标准。因利益关系,大部分幼儿园都是按照内部规定或一纸通知,或明或暗地侵害学生家长的利益。在这种类似“霸王条款”的规定中,许多家长或选择理论,或选择沉默。幼儿园退费事件,呼唤理性的政策或行业规定出台。
事件回放:2007年3月15日,青海格尔木市一位家长向本报反映,自己的孩子于2004年10月11日在格市盐桥路小太阳幼儿园报名上学,并交了一个季度的费用780元。孩子初上高原,不适应当地气候,为看病经常耽误上学。从报名开始到次年3月,每月只有几天或十天半个月在校,在校时间加起来也就1个月左右。后来家长因为要出差,只能将孩子带回内地。本来他和学校约定孩子下学期继续在校就读,后因种种原因,孩子第二学期再没去“小太阳”。2006年,他先后两次来到“小太阳”,要求结清余下的费用,不巧的是两次负责人都不在,而接待他的老师也没有及时把情况反馈给负责人,导致后来双方因退费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3月15日,小太阳幼儿园园长徐老师告诉记者,格尔木公立和私立的幼儿园收费标准都是经物价部门审批的。在幼儿园较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大致相同。但幼儿园生源具有不稳定性,所以收费有依据,退费却没标准。目前,格尔木的幼儿园普遍实行只退伙食费,其他费用一概不退的“园规”;有的幼儿园则按幼儿入学的天数计算,“一边倒”的情况屡见不鲜。家长普遍认为这些缺乏依据的内部规定类似于“霸王条款”,侵害了家长的正当权益。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上述问题不仅在格尔木幼儿园存在,在青海省其他地方,甚至在外省也是存在的。在退费问题上,幼儿园都是按照自行制定的内部规定来执行。
格尔木市物价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在当地16家幼儿园中,经物价部门审核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连一半都不到。在退费方面,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物价部门在管理时缺乏一定的标准和依据。可尽管如此,退费问题也不能由幼儿园说了算。徐老师说,幼儿园也盼望早点出台退费规定,这样可以规避很多尴尬。
记者感言: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并且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止中小学乱收费,但是幼儿园的退费问题似乎还处在“真空”地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早日出台相应的规范政策,不仅是幼儿园的期待,更是许多家长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