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食品安全卫生立法研讨会4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听取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卫生立法进展情况的汇报后提出,要加快解决立法中的难点问题,推动食品安全卫生立法进程,为有关法律草案如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食品安全卫生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十届全国人大以来,累计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不久前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就有近千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19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立法的议案和78件建议,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卫生立法的急切呼声。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工作。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了本届立法规划;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近年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也多次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卫生各方面工作的汇报,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卫生立法进程。
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建立了部际协调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4年底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工作启动以来,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成立了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多次召开论证会、研讨会,赴各地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研究借鉴了许多国家的食品安全制度。国务院法制办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
在4日的立法研讨会上,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领衔提出有关议案、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听取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食品安全卫生立法情况的汇报,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中编办、卫生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研讨会围绕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体制、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安全信息发布等立法难点发表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解决立法难点问题,推进食品安全卫生立法进程,确保法律草案如期提请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最后表示,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对食品安全卫生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尽快完成食品安全卫生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