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近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全国酿酒界著名专家就互助青稞酒国家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标准性质、名称、酒精度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至此,互助青稞酒又有了新标准。
2005年7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将《原产地域产品——互助青稞酒》国家强制性标准改为《地理标准产品互助青稞酒》国家推荐性标准,目的是,一方面可与国际接轨,符合WTO组织对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另一方面可维护企业、市场、消费者的利益,保证产品质量,保护产品品牌、特色和传统工艺,特别是对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