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在检验一批出口圆锯片时发现,其包装存在割伤的危险,遂判定为不合格,不准予以出口。
圆形切割片、大型刀片、成套厨房用刀等一些尖锐金属器械部件,出于成本和包装功能的考虑,企业多采用牛皮纸、塑料袋和简易吸塑等包装。在运输及使用时,外包装一般能较好地保护内部器械,但遇到纸质包装受潮变软、塑料物质老化变脆和包装袋内部空间较大等特殊情况时,易使尖锐部件在一定的自由行程中产生足够大的切割力,割破或刺破外包装,尤其是一些有一定重量的尖锐金属器械部件,掉落时会造成较大的伤害。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在确保有锋利面、尖锐开口等金属器械产品质量的同时,必须确保其外包装质量牢度。在成本许可的情况下,应充分运用新工艺新方法,并反复试验,使外包装在外力及自身的一些冲击下不致破损,做到“刚柔并济”,提高尖锐金属器械部件携带使用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