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服务全疆企业,加强新疆自治区的采标工作,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新疆标准化院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建议目录》。本目录编制是在前几次自治区采标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治区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按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列入本目录的采标产品按照行业分类为11类,共有企业产品采标452个产品,执行标准513项,作为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依据,其中等同采用83项,修改采用430项。
本目录作为企业采标工作的参考依据,一个型号、规格的产品为一个采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