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2012年5月17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组织召开了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审定会。会议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江苏沙钢集团承办,江苏永钢集团协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钢铁处处长苗治民到会并讲话,对钢铁行业产业政策进行了解读。苗治民指出,钢筋标准的修订要坚持与产业政策相协调,与下游行业配合的原则,通过推广高强钢筋来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同时,高强钢筋的推广要注意扩大舆论影响,加大社会认知度。
本次会议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王丽敏主持。沙钢集团第一副总裁刘俭到会并致欢迎词。
来自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及首钢、莱钢、沙钢、郑州大学等48家企业、用户和科研院所的11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对标准送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标准通过审定,并上报上级管理单位批准发布。
本此标准修订与GB1499.2—2007版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包括:
(1)取消了335MPa级钢筋,增加了600MPa级钢筋,增加了带E的抗震钢筋牌号;
(2)对重量允许偏差进行了适当加严,明确重量偏差不允许复验;
(3)增加了牌号带E的钢筋反向弯曲试验要求;
(4)增加了钢筋疲劳试验方法的规定;
(5)修改了交货长度允许偏差;
(6)增加横肋末端间隙的测量方法;
(7)增加了直径10mm以下钢筋的标志;
(8)删除了附录A《钢筋在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测定方法》。
本次会议还对GB 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的第1号修改单进行了审查,同意在GB 1499.1-2008中取消HPB235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
本次标准修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1年第9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淘汰了HRB335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对高强带肋钢筋的推广应用,钢材减量化使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