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因就餐前服务员没讲清楚,在一饭店使用真空包装的餐具后被多收钱的河南省禹州市文殊镇的消费者杨先生觉得不合理,遂打电话向禹州市消协投诉。
当天中午,杨先生邀请朋友到禹州市郊的一家农家院饭店吃饭。服务员问:“你们使用经过消毒的真空包装碗、筷吗?”杨先生与朋友同意使用。但结账时,杨先生发现账单上多了一项收费——餐具消毒费4元。服务员解释说,饭店内的消毒餐具是由专门的消毒公司打包后送来的,因此每套餐具要收取1元的消毒费,共4元。杨先生认为,虽然4元钱不算啥,但饭店应事先讲明,到结账再说收费,让自己心里不舒服。
禹州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说,饭店有提前告知消费者使用消毒餐具要额外收费的义务,不能到了最后结账时再提出。这种做法违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经禹州市消协电话调解,该农家院饭店免除了杨先生的餐具消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