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林业局出台《新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标准》,提出到2010年,全省年均植树150万亩,每年成片造林90万亩。全省村民每户保持栽有10棵以上树木。
据了解,该标准首次提出了造林绿化的各项指标。丘陵山区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率要达95%以上,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苏北5市林网控制率要超过 98%,苏中要超过95%,苏南要超过90%。到2010年,除县乡道绿化达90%外,其余道路绿化率必须达100%。湖泊、长江、淮河、京杭运河河道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率要达100%。村庄绿化率上,苏北、苏中、苏南分别要达到50%、30%、30%。
该规划要求,各地在制定农村地区的建设规划时,逐步要把生态脆弱区、污染严重区、低洼高岗区、四旁三荒闲置区调整为生态建设用地,用于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