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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争创群众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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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质监局: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争创群众满意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和区七届六次人代会议精神,根据红山区优化发展环境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红山区质监分局以广大群众满意、社会普遍认可为目标,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争创群众满意单位。
 

  一、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为目标,在本单位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加强 “庸、懒、散”问题的监督检查,坚持全程监督、即整即改、严格问责,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学习风气、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理念为目标;
 

  二、开展党务和政务公开,畅通监督诉求机制。争做党务、政务公开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讲求实效,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务公开内容,增强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开辟“行风热线”,开门纳谏,接受监督。并及时受理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主动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服务,改进工作。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查找在办事程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落实好服务企业、提高办事效率的各项举措,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面实现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进而有效增强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
 

  四、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廉洁自律。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宣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狠抓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实行案件承办责任制度、案件质量督查制度,坚持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
红山区分局将立足根本,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从加强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出发,求真务实、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为建设富裕、开放、魅力、和谐红山做出贡献。

作者:邰兰舒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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