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大田县质监局召开液化气充装安全约谈会,对辖区内港田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四项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市局气瓶充装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报废钢瓶送至检验站集中处置的有关规定,严禁对报废钢瓶进行修理、改造和翻新,防止报废钢瓶未经处置流入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充装单位要印发气瓶安全小知识,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将气瓶安全常识宣传到户。
二是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和维修的有关规定,要求充装自有产权气瓶,维修车间和充装车间严格分离,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质保体系,完善气瓶充装记录。应由专人负责填写气瓶充装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充气日期、瓶号、室温、气瓶标记重量,装气后总重量、有无发现异常情况等。
四是尽快建立完善乡镇销售门点,特别是个别茶叶加工量多的乡镇,用气量大,没有液化气销售门点,要求充装企业尽快向燃气主管单位申请,以满足茶叶加工和日常消费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