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1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局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在对问题胶囊专项监督检查中,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坚决落实“四个查清”:坚决查清使用非药用明胶投料生产药用胶囊的违法行为;坚决查清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不合格胶囊的违法行为;坚持查清销售不合格胶囊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清无证生产销售药用胶囊的违法行为。在查控中,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凡购进使用非药用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的,一律立案查处;凡购进使用不合格胶囊生产药品的,一律立案查处;凡经检测铬超标的胶囊剂药品,一律立案查处;凡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江西省局还派出督查组,分赴上饶、九江、抚州三个设区市,对武宁县、南城县3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弋阳县医药企业生产的工业明胶销售流向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对所有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江西省各级药品检验所还开辟了“绿色通道”,紧张有序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克服人员紧、任务重、条件差等诸多困难,集中力量加快案件查办和检验检测工作进度,对已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