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工作,现向智能建筑各相关科研、设计、施工、质检、运营管理等单位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12年5月25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按以下地址返回标准修订工作组。
通信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41
联 系 人:赵济安
联系电话:021-62464320
电子邮箱:znsjbz50314@126.com
附件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修订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