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近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电梯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电梯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和维保单位签订了维保合同;电梯的维保记录是否齐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是否齐全、完好、上下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间或夹角处是否设立了护栏网和警示牌。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了电梯使用和维修保养行为,提高了广大群众乘坐电梯的安全意识。电梯责任主体落实率、使用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
下一步,平邑县质监局还将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减少电梯故障,有效预防和控制电梯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