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努力创新监管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新机制,卓有成效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有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迟道春介绍,近年来,哈尔滨市工商部门通过深入推进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使食品经营主体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第一主体责任。具体做法是根据食品经营者不同的信用状况,划分为A、B、C、D四种类型依法进行分类监管:对A类守信用、食品安全信得过经营者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对B类基本守信用、食品安全基本信得过经营者建立预警机制;对C类食品安全无保障的失信经营者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D类食品安全不合格、无安全保障、严重失信经营者实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监管有创新,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实现新进展。针对该市食品批发户、大商场和大超市销售的食品覆盖面广、品种多、数量大的情况,哈尔滨市工商局采取“把住源头、规范批发、抓大促小、以批带零”的办法,开发建设了哈尔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系统,把经营主体、食品查验和食品质量信息作为重点录入内容,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工商执法人员配备的移动终端设备,进行食品备案查验、食品来源及质量查询、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情况、商户信息等情况的监管。截至目前,该市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推进户数4336户,占食品经营户总数18.5%,为工商机关迈向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和科学化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
建立社会监督管理新机制。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2085名食品安全信息员、208名食品安全协防员,设立了19个食品安全联系点,初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切实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万千百”队伍作用,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